男歡女愛本來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只要所作所為不傷害其他人,這種事情在尋常百姓家亦普遍不過。至於“拍照”方面;則純屬個人喜好。在男女雙方面同意底下,此舉亦無可厚非。只是今次事件牽涉藝人關係,才成為城中熱門話題及迅速散佈開去。
其實我相信有很多人非但不恨陳冠希,反而有點喜歡他的人大有人在。倘若不是陳冠希,各位在茶餘飯後;有如此多的話題嗎﹖沒有陳冠希,各位能有機會看到幾位女藝人的另一面嗎﹖各位家長又是否有機會藉此敎育下一代如何保護及尊重自己的身體呢﹖作為光碟的複製者更視陳冠希為發財的好機會,愛他都來不及呢,又怎會恨他呢﹖
陳冠希一事,其實給予我們很多的啟發,當中有正面的;亦有負面的。只是看你從那個各度去思考。作為公眾人民,形象是最重要的一環,一個健康的形象,就如同一個優質的品牌;是最值錢的。通常都要經過長時間去建立,如果因為自己的行為不檢點而毁於一旦,那是多麼的不值啊!阿嬌和陳文媛就是最佳例子了。
作為女孩子應該尊重和愛惜自己的身體,即使情到濃時;在男方的苦苦哀求下,亦要斷然拒絕拍下此類照片。因為一旦女方頷首,自己的軀體便變成人家的財產,男孩子可以拿來製成光碟「送禮」派街坊,或作武器要脅女方就範。這對女方而言是極為不利的。女的在任人拍攝祼照的同時,沒想清楚後果也是愚蠢的,不值得同情的。不要以為自己年輕就可以任意妄為,凡是總要付出代價,如今這班涉案人事,總算上了人生寶貴的一堂。
在整件事件中陳冠希固然要付上責任,如被證實陳之私人珍藏是被人盜取的,那盜取者之行為亦是可恨的,非法盜取他人之財物是犯法的刑事罪行,他或她當然要受到法律制裁。至於最新一輯出浴美人照;有傳是陳冠希之現任女友楊永晴Vincy,倘若是真的,那無論她是否娛樂圏中人,結果都是一樣,承受外來之壓力。身體的輪廓,體態早己成為大眾收藏家的私人財產。
最後要談一談的是;始作俑者陳冠希似乎非常滿他身體的某一部份,故此,他的每一位“女朋友”,他都例行公事的要請她“吃蕉”,更要拍下照片留念,因為「激情捉係手裏面會化為灰燼,反而藏係機仔會歷久常新」,他似乎要告訴大家他那條不是普通的“蕉”,而是“大蕉”,又或者是“巨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