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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冇缺 | 1st Dec 2007, 14:22 PM | 分享 | (777 Reads)

代友出頭,輯錄其原汁原味的內容如下,真是不吐不快啊! 

致匯豐銀行客戶投訴部經理

 給匯豐銀行的大控訴 你的優質服務是:讓客戶久等 

本公司於貴行之商戶號碼為534-745732-XXX,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司接獲貴行一封由旺角彌敦道673號;客戶服務經理(Vivian)曾小姐的來函,內容涉及本司於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開出支票;並要求本司徹走所有餘款及退還所有未用完的支票等等…..

 

雖然在此之前,貴行已就此事來函論述,只可惜所用之語言為英語,而我司之負責人不諳英語,故未有第一時間處理此事。當我接獲此信作翻譯之時,已是十一月二十六日了。本人即時聯絡貴行之有關負責人曾小姐,可恨的是:信上所留的;只是一條要客戶久候十五分鐘才有人接聽的熱線電話(2748-3322)……當電話被接通後,對方竟對我說:『這只是一條熱線,所有人都是打這個電話的,故讓你久等了。若想聯絡曾小姐,你需留下姓名及電話,讓曾小姐再聯絡你』。貴行最終來電了,電話由我司的負責人彭先生與貴行的負責人交談。我只知道貴行要求我司撰寫一封信,內容是要小心處理隨後所開出的支票,以確保半年之內再無彈票的事故發生。

 所需之函件已於翌日(即二十七日)完成,當我再次致電熱線,依然要久等十五分鐘。然後再等貴行轉駁給旺角分行,這次我已按奈不住,強烈反映貴行在溝通渠道上;出現極嚴重的問題。我司曾要求取得貴行旺角分行的直線電話,以省卻轉駁的時間,奈何貴行的職員堅持,這是唯一可供聯系的方法。二十七日;本人一直等到晚上七時,貴行都沒有來電,這天就是這樣的結束了。 二十八日早上九時許,貴行終於有職員來電了,經過短暫交談,才得知她名叫Cherry 黃;是暫代客戶服務經理曾小姐來處理此事的,因曾小姐仍在放大假。我已很明確告訴黃小姐,貴行曾小姐代表匯豐銀行所發出的一封信,在表逹上與及溝通渠道上是如何的不足。首先,未有瞭解客人在理解能力上是否足夠,便採用單一語言之英語,欠缺靈活及選擇性,其次;溝通只是單向,而非雙向的,在發出函件後,未有跟進信件是否已到逹收件人手中,對方是否明瞭信上之內容。在公司信紙上,亦只有區區一個旺角分行的地址及要客戶久等十五分鐘的萬人熱線;沒有直線、沒有傳真號碼、也沒有電郵地址可供聯絡,倘若要聯絡貴行的唯一辦法,便是等;一等再等。 貴行作為一所跨國企業及上市公司,規模發展寵大,所用的竟是如此迂迴曲折的聯絡方式,實在貽笑天下。敢問貴行之發展規模,資金及實力是否遠不及速遞公司DHL呢﹖抑或在競爭能力、服務承諾上有所不逮呢﹖為何DHL可以在電視廣告中承諾;只要響三吓,便有專人接聽客戶的電話,而貴行卻要久等十五分鐘才有人聽呢﹖你或者可以告訴我彼此在業務上、性質上有所不同;所以不可直接作出比較、又或者以不評論其他公司為由,不作正面回覆,故勿論答案如何,顧客的眼光是雪亮的,優劣即可立見。 在司法制度裡;也有普通法和衡平法,即使在普通法裏要判我當事人有罪,但衡平法不允許有錯誤存在而沒有救濟﹝Equity will not suffer a wrong to be without remedy﹞。貴行在處理手法上、過程上所出現的種種問題,是絶對不能漠視的。如此這般,就以極刑處置我當事人的戶口;停止戶口運作、要求我當事人徹走所有資金、退還所有未用完的支票等等,完全沒有申辯的空間、莫視我當事人的感受、是一種極權的處置手法,一點都不文明。反之,本司與貴行的溝通是絶對雙向的,對於以上的種種問題、回應,本司不單止向貴行的Cherry黃反映,也向貴行的萬人熱線Fairy 梁﹝內線6083﹞反映,她們二人均清楚明白本司的立場及要求;就是給本公司一封清楚的解釋信;而貴行所要求的信件,本司已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寄出,本司清楚要求Cherry黃在收到信件後,要給我司電話作確認收妥信件的。但本司要求貴司的解釋信卻至今仍遲遲未收到。 難道貴行就如外界所言,只作富戶生意,漠視基層需要嗎﹖請貴行無論如何也要對此事作出交代,好給我司一個公平的處理手法。  

此致

X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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